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旨在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,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。7月24日,记者走访了禅城、顺德多个小区充电桩,收费标准普遍在0.33元/时至0.5元/时区间,不少受访居民称“收费有些贵,希望能降一点。”
在禅城区汇博星辰小区,一共享充电区内停靠不少电动自行车。
直击
充电收费标准不一,居民普遍认为偏贵
上午10时,记者分别走访了禅城区汇博星辰、绿地璀璨家园及顺德区奥园小区等小区内部及周边路段的充电桩,这些充电桩大多属于不同运营企业,电动自行车充电都按小时收费,收费标准不一,分别有0.33元/时、0.4元/时、0.45元/时及0.5元/时等。
在绿地璀璨家园小区,记者看到小区沿街商铺前建设了成排的充电桩。居民高阿姨告诉记者,因充电桩足够多,充电有优惠,电动自行车充电3小时收费1元,折合0.33元/时。而在垂虹小区,小区内仅安装了一个充电桩,只有5个充电位,按0.5元/时收费。
“充电位置太少了,设置不大合理,收费也有些贵。”家住垂虹小区的居民刘女士介绍,她家的电动自行车每月充电6次,一次充8个小时,月花费30元左右。在她看来,小区充电桩露天设置,设备非常简陋,0.5元/时、一次充满4元的收费标准偏高了。
那么,这个收费标准到底高不高呢?
记者现场算了一笔账:以电动自行车常见的48v、20ah电池为例,充满它大约需要1.08度电。按当前夏季标准,佛山居民第一档电价约0.589元/千瓦时(度)。换句话说,一辆电动自行车充满电大约需要1度电,按电价收费只需不到0.6元。0.6元对比4元,价格差了五六倍。
同样认为充电收费偏高的,还有家住禅城区豪景大厦的居民梁女士。因物业公司称没有地方建设充电桩,梁女士考虑到充电安全,平时只能借用附近村民安装的充电桩,收费标准是0.45元/时,“暑假用车多,一个月起码充10到15次电,长期算下来也是一笔花销。”
走访过程中,受访居民建议充电桩设置要更加合理,譬如部分老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特别大,但充电桩仅有一个或两个,无法满足充电需求,仍存在居民把电池提回家充电的情况。同时,受访居民希望充电收费更加规范合理,设置统一的收费标准,建议运营企业提供包月或包年优惠套餐,让居民拥有更多选择,充电更实惠。
解读
有助降低充电负担,形成健康市场环境
“该通知对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,降低群众充电负担有深远的意义。”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特约新闻评议员、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蔺存宝律师认为,《通知》有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,其提出通过实行价费分离和严格明码标价,群众能清晰了解充电费用的构成,避免被隐性收费或不合理加价,从而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;同时,也直接减轻了群众的充电负担,提升了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经济性。
此外,《通知》提出实行市场调节,鼓励合理定价,能够避免价格垄断或恶性竞争,从而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。而且,《通知》规定充电设施由电网直接供电,可以减少因转供电带来的安全隐患。同时,也有利于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工作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,维护市场秩序。
文图|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周龙凤
编辑|黄昭贤